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90后小伙四次家中容留他人吸毒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安庆晚报 2017-11-16 11:56 大字

本报讯(胡芳应海庆周国庆)12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依法认定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男,1990出生。2017年5月的一天,杨某电话邀约杨某某到其家,由杨某联系出资购买甲基苯丙胺,杨某某外出将甲基苯丙胺取回,后二人在其家中共同利用自制的简易工具吸食甲基苯丙胺。这种情况在2017年5月至6月期间,杨某在其位于安庆市迎江区的家中,共四次容留他人吸食甲基苯丙胺。

2017年6月19日,杨某因他人容留他人吸毒案被抓获后,如实供述公安机关未掌握的其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提供自己住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因吸毒被抓获后,主动如实供述公安机关未掌握的其本人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应予从轻处罚,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据此,根据被告人的上述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新闻推荐

上下一盘棋 共建文明城 ——安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回眸之一

面貌一新的东部新城。本报记者江胜摄本报记者徐媛2017年11月14日,是安庆城市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这一天,中央文明委公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名单,安庆市成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三...

安庆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安庆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