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发票事“小” 意义却不小 徐剑锋
10月29日,市民王女士致电《安庆晚报》热线:10月27日晚上,我和几名同事来到安庆七街一家名叫“乡村田园”饭店聚餐。餐后结账时,我要求收银员开具有“抬头”的正规发票,但对方称,他们目前正处于“试营业”,无法开具发票。后在我们强烈要求下,对方才写了一张“发票欠条”。我认为,即使饭店在“试营业”期间,也应主动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安庆晚报》11月3日)
购物消费中,不给消费者出具发票的“习惯成自然”还挺多:有的以降价或换取小礼品作诱饵;有的则谎称今天发票使用完了要等几天,而一拖再拖;还有的以消费额度不够等理由拒开……对一部分消费者来讲,仅把发票的功能看作是“报销”,自己买单消费能“省”则省,不在乎也不主动索要发票。
事实上,发票不仅是购物消费的重要凭证,也是买卖双方维权的法律依据。一旦购物产生质量问题、消费出现价格纠纷时,若没发票,找到商家,商家不承认;再去找消委会,没有凭证人家也是无法受理的。正是持有无所谓的态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往往因此疏忽而被“冤枉”地侵害了。
虽说要不要发票是消费者的自由,但商家开具发票是应尽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如实入账、申报纳税;如果消费者索要依然不给,那是错上加错了。
需要指出的是,现在一些商家之所以图省事不开或拒开,其目的无非是想减少税费支出,再加上运用降价、打折等手段确能让消费者得到实惠,表面上看这是“双赢”之举,但本该入库的税收却被白白地流失了,真是“损公肥私”!从这个意义上讲,消费者理直气壮地索取发票,其实就是在协助税务机关,尽到护税、协税之责,自觉堵塞偷税漏税的“黑洞”,更何况而今晒发票还能拿奖品。
购物消费索张发票,看起来是桩“小”事,实则是保护自身权益,维系国家税收的大事,对这一“举手之劳”千万不可小觑。也只有多一些这样的“较真”,消费活动中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才会越来越少。
新闻推荐
11月3日上午,迎江区直工委党员志愿者携带党的十九大报告读本走进了结对共建的新河社区,郑重地将十九大报告读本送到社区居民和老党员及社区工作人员手中,从原原本本精读细读报告入手,努力学懂、弄通...
安庆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庆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