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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吹响“绿色生态城市”集结号

安庆日报 2017-10-31 10:06 大字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的2017年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申报、评审工作结束,通过评审的2017年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名单出炉,全省11个市入围2017年省级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安庆市榜上有名。据了解,绿色生态城市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按照绿色生态理念,在“绿色规划、绿色城建、绿色建筑、智慧城市、绿色生活”五个方面,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城市。

为进一步提升安庆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监管水平和实施能力,切实推动相关管理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切实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要求,10月24日安庆市住建系统在迎宾馆举办“绿色建筑”专题培训会。全市住建系统及相关建筑设计、建设和图审单位从业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邀请省勘察设计大师、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姚茂举介绍了国家和省绿色建筑有关政策、发展趋势,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了宣传贯彻。专家就“绿色建筑设计与评价”“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要点”“绿色建筑设计软件应用与作用”等课题进行了专题讲座,此次培训为下一步推进安庆市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提高相关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据市建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近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自2018年起,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到2020年末,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到50%。下一步安庆市将围绕“绿色生态城市”要求,扩大绿色建筑实施范围。严格督促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积极推动既有建筑结合旧城区改造、市容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围护结构装修和用能系统更新等,同步实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支持开展绿色农房建设试点,推动新型墙材、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同时提升绿色建筑建设运行质量,将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改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胡瑞琨石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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