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保委针对家装建材消费做出提示 避免隐性强制等消费陷阱 投诉实例
□姚爱莹白萍
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购买、定制、安装家装建材的需求日益增加,涉及家装建材方面的消费纠纷也不断发生。记者10月12日从市工商质监局了解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专门对安庆市第三季度家装建材方面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了专项分析并做出消费提示。
商家未按协议正常履约
7月12日,市消保委接到市民张女士的投诉称:去年10月30日,其在某家具店看家具,在销售人员及设计师的推荐下按当时优惠活动价签定了一组衣柜和床的购买协议,并交付3700元定金。同年11月26日,张女士又在该店销售人员及设计师的推荐下,按第二次优惠活动方案再次签定了一组衣柜和床垫的购买协议,同时交付10000元定金并约定多退少补。
今年7月,张女士与商家联系测量并定做家具时,被告知当时和她签订协议的销售人员及设计师已辞职,公司无法按当时约定履约。“他们给我的理由是,若按当时优惠活动力度履约,公司就会亏本。他们同意退款,但我不能接受。”张女士认为,商家除了退款,还应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经市消保委多次协调,双方才达成协商一致,商家退回所收款额外,另赔付张女士8000元。
7月28日,市民姚先生来到市消保委进行投诉称:其于今年5月10日在某家具公司订制了总价65000元的家具,双方约定,姚先生预先交付35000元订金,商家在一个半月内完成交货。可时过三个半月后,商家只交付了四分之一的家具,其中有两组衣柜因安装得与墙面不齐,造成后续铺贴墙纸工序无法进行,另还有部分家具颜色与约定不符。
接到投诉后,市消保委立即与商家进行联系,并到家装现场进行查验核实。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先对色差较大的部件进行更换,对安装存在问题的衣柜进行调整,余下的家具尽快到位。
消费提示
可现场拍照做证据留存
诸如张女士和姚先生反映的问题,第三季度,全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家装建材投诉5起,其中涉及合同问题2起,质量问题1起,价格问题1起,售后服务问题1起。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商家提供的家具、建材不符合质量要求;部分商家违反装修合同约定,未按时、按约定提供家具、装修建材;商品还在保修期内,但商家拒绝履行保修义务。
针对家装建材消费领域呈现的问题,为防止家装建材装修服务消费侵权的产生,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建材或家装服务时,面对商家的口头承诺,不要轻信,应该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与商家提前确认好消费的具体项目、内容、金额,避免一些“隐性消费”或“强制消费”项目等消费陷阱。应该分清“定金”和“订金”概念,详细了解两者的区别,交付订金应签订合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同时注意实物和样品是否相符,收货时应先行查看,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谨防家居建材和装修服务领域失信经营者“偷梁换柱”现象。消费者应尽量到正规卖场购买商品,并在合同中约定商品尺寸、款式、材质、颜色、交货时间等具体内容,或者现场拍照作为证据,以免交货时出现问题,同时也便日后维权。房屋装修时,最好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家装公司,警惕装修中水电供热管道改造等隐蔽工程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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