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全面建立特困人员护理保险制度

安庆日报 2018-10-10 09:42 大字

本报讯 为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升困难人员救助民生工程保障水平,今年怀宁县民政局会同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为全县4800名特困供养人员统一购买了住院医疗护理保险,保费共计49.8万元,切实解决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照料实际困难。

怀宁县民政局准确把握参保对象。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城镇低保A类对象纳入护理保险范围,对保险期间内新增特困人员,从新增之月起享受特困人员护理保险,对退出特困人员待遇的,则从核退之月起不再享受特困人员护理保险。同时,增加意外伤残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人身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按比例赔付,残疾标准认定依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确定。再者,优化申请赔付程序。特困人员住院后,由乡镇民政办向保险公司报案,经保险公司核定需要护理的,特困人员出院后由乡镇民政办致电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及时收集索赔资料,在5个有效工作日内赔付到位。

王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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