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狱三天又盗窃

安庆晚报 2018-07-12 09:50 大字

本报讯(程方淼 刘节 周国庆)代某某曾因盗窃犯罪多次被法院科处刑罚之后,仍不知悔改,出狱三日,再次重操旧业,踏上犯罪之路。8日,又被怀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出狱后,代某某通过雇用车辆作为作案工具,在盗窃得手后立即乘车离开,若不得手或被发现也能及时逃脱。代某某乘车沿着安庆至六安的国道沿途寻找作案目标,伺机下手。当遇见路边小卖部是中老年女性店主经营时,便通过以100元购买香烟、矿泉水找钱时需要新二十元或五十元为借口,强行翻找钱柜,趁女性店主接待其他顾客、接电话或与他人交流之机,用手不断地“腾钱”从而盗取钱财。其以同样的作案手法前后多次在怀宁、潜山、岳西、阜阳、河南等地盗窃,以致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检察官提醒广大民众,在生活中要处处留意身边事物,注意反常现象。特别是路边小店等公共场所应加装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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