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创新低保审批方式
怀宁讯 为确保低保审核审批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怀宁县改变过去城乡低保材料上报县民政局集中审批方式,对所有低保新增对象实行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与乡镇、村(社区)人员到乡镇或村现场三级联合审核审批制度,促进了城乡低保民生工程规范化建设,2017年以来,该县通过三级联审共审批低保576户1709人。
怀宁县各乡镇将申报城乡低保对象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财产、收入初步核对,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与调查后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与所在乡镇、村(社区)三级工作人员到乡镇或村现场联合共同审核,从认定要素、申报程序、调查审核到评议公示以及材料规范等逐一进行审核把关。在乡镇或村对城乡低保审核时,对城乡低保申报审批对象随机入户调查,对低保申报材料有疑问的对象户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指导办理,在杜绝错保现象的同时,防止少数申报对象因办理申报材料困难而应保未保现象的发生。根据县、乡、村三级联审与随机入户调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当场进行审批。实行“五不审批”即:户籍、收入与财产不符合要求的不批,情况不清的不批,手续不齐的不批,乡镇未入户调查核实的不批,程序不到位的不批。 (檀志扬夏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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