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销分新渠道不应止于“备案”

济南时报 2018-02-26 17:30 大字

3月1日起,通过自助设备处理交通违法时,必须提前绑定相关车辆;一名驾驶人申请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得超过3辆;同一辆机动车最多可以同时被3名驾驶人绑定……据介绍,公安部交管局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2月25日本报A03版)

便民的善意,何以引发争议

3月1日起,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金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该规定的出台,本意是增加新渠道、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的同时,又有效防止“黄牛”滋生的空间,不过却引来不少争议,其间不乏“找黄牛的成本又高了”的说辞,其间原因值得深思。“黄牛”猖狂销分,技术漏洞是一方面,但更深层的原因还有“人为所致”。日前,怀宁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黄牛”行贿协警帮助销分的刑事案。短短3个月内,“黄牛”竟行贿协警近15万元。很多领域“黄牛”泛滥,有相似之处:看似严密的防控措施,背后有内部寻租潜藏在内。

对销分“黄牛”的打击,除了对买卖双方都给予相应的处罚,更要立足于整肃内部的管理,从严打击内部寻租,堵住管理上的人为因素,让技术防控真正发挥作用。否则,再好的政策善意和制度补丁,都会引发不同程度的不信任。 (堂吉伟德)

补齐配套措施,确保制度落地

在很多地区,驾照销分“黄牛”一直活动比较猖獗,买分卖分甚至形成地下产业链,一些驾驶员对违法扣分也表现得若无其事,降低了安全防线。驾照销分“备案”设置的多个条件,对买分卖分进行了较大的限制,一定程度上减小了“黄牛”非法牟利的空间。但是,其并不能彻底堵塞替人销分的漏洞。首先,一些经常违章的老司机,可能会未雨绸缪,提前找人进行备案,以备不时之需。其次,这种限制也变相提升了销分的“含金量”,正如很多人所说,恐怕“黄牛”又要涨价了。由此,驾照销分“备案”后,对“黄牛”打击的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减弱。

谁违法谁处理,这是基本的法理。之所以会出现替人销分,关键在于交管部门在处理交通违法时往往不能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有效识别,给了冒充的余地。现在,电子监控技术已非常先进,不仅能抓拍车牌号,还可以清楚显示驾驶员的体貌特征。“驾照销分新规”还需人脸识别、比对等配套措施,确保制度善意落到实处。 (张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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