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创建 50所学校成“宣教典范”
为扎实深入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探索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有效提升广大师生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自救自护能力,全面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近日,安庆市消防支队与市教育体育局在各地前期创建、初审推荐、实地检查和综合评审验收的基础上,评定命名怀宁中学、潜山野寨中学、桐城中学、岳西中学和华中路第二小学等50所学校为2017年度“安庆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并颁发奖匾和证书。
此次开展的2017年市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和省、市下发的《消防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深入推进全市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旨在通过部门协作配合、典型示范带动,着力打造一批校园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点,切实增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抓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建活动得到了全市各级教育、消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普遍关注、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
在此次创建活动中,市消防支队和市教体局高度重视,在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通力配合,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市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在各级消防、教育部门的指导和组织下,认真对照创建评定细则落实各项具体要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明确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标准,组织开展经常性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健全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为确保创建工作实效,市消防支队和市教体局严格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和创建标准内容,严格按照“严格标准,达标一个,建成一个”的工作要求,在学校自评、初审推荐和综合审定等程序中,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对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年内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事故或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未达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创建资格。
通过创建活动不仅有效提升各学校消防安全软硬件设施水平、增强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综合实力和建立完善正规、标准化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也有效发挥了各级教育管理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和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全市学校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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