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户违法使用商标受处罚

铜陵日报 2021-02-26 09:57 大字

本报讯(章洋 孙邦宁)近日,枞阳县一经营户章某擅自使用标有?标记的“文字+图形”商标,构成了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枞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7000元罚款。

去年12月17日,枞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章某的雨衣厂检查时发现,经营场所内摆放着3件雨披,外包装袋上标有“文字+图形”注册商标。执法人员当即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发现雨披上的“文字+图形”商标并未在商标注册国际分类25类注册。进一步调查得悉,章某于2010年12月28日开始获得该雨披文字商标持有人的授权,从事雨披加工及销售,一直委托外市一家包装印刷公司加工制作印有文字商标的雨披包装袋。2016年,章某考虑单纯文字商标太单调,便自行设计了“文字+图形”商标标识,委托该公司印制在包装袋上,共定制了4000件雨披包装袋,拿到包装袋后将雨披装入其中。案发时,章某以每件8元的价格销售了3997件,违法经营额近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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