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终审裁定

铜陵日报 2019-04-10 09:50 大字

本报讯(方娴 童晟)日前,市中级法院对枞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的左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枞阳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主犯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8年初,枞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县税务稽查部门提供的线索,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深度研判,发现枞阳县某木业公司自2013年2月以来,以经营原木收购、家具生产及销售为幌子,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价税合计近3000万元,给国家税收造成巨大损失。该案时间跨度长,涉案下游企业高达40多家,分布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地,办案民警克服重重困难,行程上万公里,做实证据的搜集核查工作,在主犯左某归案后拒不认罪的情况下,将该案成功起诉,同时带破其他涉税案件8起。法院依据充分确凿的证据材料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主要犯罪分子得到了严惩,其他涉及案件及涉案人员正陆续被移送审查起诉和审理判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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