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上门讨工资 老板认为不吉利

铜都晨刊 2019-02-18 10:1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彬)2月14日,铜官山派出所民警人性化协调,化解了一起劳资纠纷。

枞阳某农村姑娘苏某,去年在官塘路某足浴店务工。临春节前,她从店主陈某那结了6000元工资,因家中有事,没有和店主打招呼就离开了铜陵。

2月14日13时,苏某带着家人来到陈某店里讨要剩下的600元工资。陈某以苏某不辞而别为由,拒付余下工资。苏某报警。

铜官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店主称苏某一是不辞而别,影响其生意,违反了合同约定;二是正月上门要钱,不吉利,影响其一年生意。民警对双方进行反复协调,达成了协议:苏某先离开,陈某在二月初六通过微信支付苏某剩下的600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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