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行政处罚“十不罚”规定》 执行首月免开罚单百余份

铜陵日报 2019-01-17 10:04 大字

本报讯(章洋)枞阳县自去年12月下发《行政处罚“十不罚”规定》一个月来,共对经营者免开罚单132份,免于处罚金额40余万元。其中,经营者无证照及证照过期经营、产品标签存在瑕疵、食品进货查验不合规定分别免开罚单69份、19份和44份。

据了解,为切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宽松包容的经营环境,着力打造“四最”营商高地,去年12月,该县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安徽省相关意见中“对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容错机制”的要求,及时跟进,制发了《行政处罚“十不罚”规定》,对涉及经营者证照管理、产品标签、经营行为三大类违法共10种轻微违法行为坚持责令改正,一律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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