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人员规范化管理和服务

铜陵日报 2019-01-01 10:01 大字

本报讯 (方文婷 裴莉敏)日前,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人员规范化管理和服务的通知》,就基层特岗人员薪酬制度及管理等进一步进行明确。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2018年11月1日起按规定调整全市特岗人员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切实维护特岗人员合法权益;参照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水平,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优化特岗人员工资结构,建立与工龄、工作绩效等挂钩的工资分配增长机制,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特岗人员报酬由省、市(区)、县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其中省、市财政按每人每年222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余下部分由区财政或用人单位承担,枞阳县、义安区按照本级财政机制自行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落实公积金政策。

铜陵市进一步规范管理模式,严格合同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续签,特岗人员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完善补录机制,建立完善能进能出、动态管理的基层特定岗位补录退出机制,面向社会公开补录;加强岗位培训,畅通成长路径。同时,突出绩效考核,合同期满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为依据,作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评判标准。特岗人员有违纪、违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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