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铜陵市机动车停放收费政策有调整
本报讯(记者郭月红)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物价局)获悉,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铜陵市在充分调研、借鉴外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铜陵市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新的收费标准将从8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主要分城市交通场站停车场、公共资源旅游景点停车场、公立医院停车场、公办普通高校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能立体停车楼、其他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七类。
对于市民关心的小型车收费标准为,城市交通场站停车场小型车: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收费3元/辆,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公共资源旅游景点停车场小型车: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免费,4小时(含4小时)以内收费5元/辆,4-8小时(含8小时)以内收费10元/辆。公立医院停车场小型车: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收费3元/辆,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对就诊人员停车优惠政策由各公立医院自行制定。公办普通高校停车场小型车: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免费,超过15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收费3元/辆,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对于其他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根据铜陵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规划,分为核心区域和其他区域两类。核心区域小型车:1小时(含1小时)以内收费4元/辆,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其他区域小型车:1小时(含1小时)以内收费3元/辆,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能立体停车楼继续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市发改委(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新的收费标准调整了停车免费时间,公立医院由免费停车1小时调整为免费停车30分钟,公共资源旅游景点、公办普通高校增设15分钟免费停车时间。新收费标准也调整了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由单一的按次收费改为按次收费和计时累计收费两种,其中按月停放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与车主在上述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约定收费标准,并签订协议。枞阳县、义安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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