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保安穿警服 民警依法来查处
本报讯(记者吴彬)日前,枞阳县公安局枞阳派出所对辖区内单位保安人员着装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处居民小区保安人员穿着夏季仿制警服,民警遂依法调查处理。
当日,枞阳县公安局枞阳派出所民警在县城某小区检查时,发现该小区保安员有违规穿着仿制警服的嫌疑。民警立即依法展开调查。后经查明:该小区保安员系枞阳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由该公司为其配发的蓝色短袖衬衫不仅颜色与警服相近,而且该服装佩戴有胸章、肩章等物品,足以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造成混淆。
枞阳派出所依照《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报请县公安局批准,对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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