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霸占水库被刑拘

铜都晨刊 2018-03-09 13:34 大字

本报讯(方娴吴彬胡胜胜)日前,枞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通过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加大对涉黑涉恶线索收集核实工作。3月6日,枞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事拘留一名“村霸”。

2月13日,枞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枞阳白柳镇龙井村村民祖某长期无故霸占村集体财产,致使村民集体财产受到损失。

刑侦大队立即组织专人进行核查工作。后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祖某于1998年承包白柳镇(当时为白湖乡)龙井村长山水库进行养殖,承包期限为10年,租金为7000元/年,合同在2007年到期。1998年-2007年,祖某按照合同约定上交水库租金。2007年合同期满后,祖某未与龙井村续签合同,而是一直占用长山水库从事养殖业。龙井村委会多次与祖某交涉,要求其交出水库同时将其私人财产搬出,祖某都不同意。

后龙井村向枞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3年11月22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判决,祖某在判决生效后的一个月内腾出、交付长山水库。该判决生效后,祖某仍不执行判决。2014年,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祖某与龙井村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祖某同意交出水库并在协议书上签名,但随后反悔,造成该水库仍被祖某霸占。

2018年2月6日,祖某准备利用抽水机将水库内的水抽干捕鱼。龙井村村委干部获悉后,认为水库干涸将造成下游水井干枯,影响群众生活,遂至现场阻止抽水,但遭到祖某的侮辱、谩骂。后祖某欲对村干部实施殴打,被其他在场群众制止。

3月6日,犯罪嫌疑人祖某已被枞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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