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法院 为11名农民工发放劳动报酬
本报讯(袁军方飞)1月16日上午,郊区法院打响新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第一枪”,该院执行局为11名农民工办理好相关手续,将通过银行发放劳动报酬15万余元,该款预计一周内发放到各人银行账户。
2017年12月,刘某某、汪某某等11人与安徽某农业发展公司就劳动报酬发生纠纷,在郊区灰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该调解协议经郊区法院司法确认。后安徽某农业发展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刘某某等11人向郊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郊区法院受理该批涉民生执行案件后,立即通过查询银行账户冻结了安徽某农业发展公司存款,并通知各申请人于2018年1月16日来办理相关手续。刘某某等11人除1人是枞阳县人、1人是安徽宿州人外,其余9人均为江西人。郊区法院为了让申请人尽快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遂与该11名申请人的代理律师联系,让代理律师持相关委托证明代为办理领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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