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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紫阳曝光4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西安商报 2017-07-06 01:04 大字

本报讯(记者吴铭)记者昨日获悉,紫阳县纪委通报曝光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红椿镇大青村村文书庞西龙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弄虚作假侵占群众资金问题。2016年12月,庞西龙在代收医疗保险费时向该村许某云等23人应享受减免政策的群众收取了2780元医疗保险费。在给镇社保站上交医疗保险费及发票底联时,庞西龙又在涉及该23人的医疗保险发票底联上标注了医疗保险费减免的内容。通过该方法,庞西龙将2780元据为己有。2017年6月19日,紫阳县红椿镇纪委给予庞西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退还群众。

2.焕古镇东红村党支部书记程正华优亲厚友、违反规定将其近亲属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2010年底,程正华亲戚王某整户被评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14年9月,王某之女出嫁湖南,户口迁出。程正华在2015年和2016年主持召开的年度低保评定审核会上未将该户人口变化情况提交会议讨论,亦未进行公示,导致王某之女继续留在王某最低生活保障户中,领取低保金。王某两年共计多领取低保金3600元。2017年6月19日,紫阳县焕古镇纪委给予程正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退还镇级财政集散专户。

3.双安镇林本河村委会主任陈荣乾违规占用应上缴村级账户的垃圾清运费问题。2016年3月,林本河村通过“一事一议”,议定对沿蒿汉线主干公路的组实施垃圾集中清运,并按照每户每月15元的标准,收取卫生垃圾清运费共4770元,按要求,陈荣乾应将所收款项及时上交村级账户,但陈荣乾将此笔资金滞留个人手中,并挪用其中款项1000余元。2017年3月19日,双安镇纪委给予陈荣乾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上交村级账户。

4.东木镇财政审计所专项及涉农资金管理员兼经费会计焦省毕因退耕还林兑现更正中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利益受损问题。焦省毕在退耕还林更正兑现工作中不积极履行职责,致使23户农户的退耕还林款没有及时兑现,损害了群众利益。2017年3月20日,东木镇纪委给予焦省毕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纪委)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快查严处、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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