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瑞海科技有限公司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将“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建设情况及工程概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岚皋县瑞海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0万元在岚皋县石门镇铁佛村4组开展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本项目设计年产2700t塑料再生颗粒,主要建设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堆场等,购置安装撕碎机、清洗机、造粒机、切粒机等设备。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1、施工期 项目施工建设期主要环境污染来源于施工扬尘、装修有机废气、施工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从环境污染影响程度分析,施工作业活动产生噪声、扬尘对环境影响较大,生活污水和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项目在建设期必须做好降噪工作,扬尘防治工作,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废气:原料撕碎过程通过撕碎机配套安装的喷淋设施进行抑尘。造粒热熔工序产生的熔融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场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集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岚皋县石门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农用薄膜清洗及冷却过程产生的废水经管网排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噪声:撕碎机、清洗机、造粒机、切粒机等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采取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后,运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和生活垃圾一起处置;热熔工序塑料渣返回热熔工序继续熔化,重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理;热熔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活性炭、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滤网等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及周围环境对项目的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详细情况,公众可在企业处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岚皋县瑞海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岚皋县石门镇铁佛村4组,联系人:杜俊丰,联系电话:1531987228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周边区域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程度及了解渠道;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以及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时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包括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如对项目建设有疑义或建议时,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反馈给相关部门。
岚皋县瑞海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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