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货箱载客 司机被罚1000元记6分

汉江晨刊 2018-07-03 11:07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唐波)货车本用于装载货物,可偏偏就有驾驶人敢于违规载人。近日,汉滨交警大队大河中队查处一起货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日前,大河中队在辖区叶(坪)恒(口)路开展夜查集中统一行动时,发现号牌为陕F5Z1**5号的货车除驾驶室3人外,货箱还违法载有6人,属于货车违法载人行为。民警立即责令货箱内人员下车,对该车予以扣留,对驾驶人和乘车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随后,民警联系车辆对6名人员进行了安全转运,并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2条第6款的规定,对驾驶人罗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汉滨公安交警提示:货车车厢或货箱载人十分危险,尤其正在行驶中的车辆,当货车驾驶员踩刹车的时候,人员会不固定地移动,还可能被甩出车外,一旦出现危险状况,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尤其是农村地区群众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超员车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本报讯(通讯员 刘德志)进入夏季以来,随着气温升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呈现上升趋势,针对这一情况,岚皋县交警大队以超常规的整治力度、常态化的管控举措和警示性的教育手段,持之以恒整治“酒驾”,确保夏季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针对夏季酒后驾驶有所抬头的现象,他们要求全体民警认真分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和特点,在此基础上继续保持强化重点时段管控、强化重点地段管控和强化重点车辆,达到“严管重治”的目的。

针对酒后驾驶易发的14时至16时、20时至21时及23时至次日2时,错时错位布控警力,在城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及国省道形成严密布控网络,对过路车辆进行抽查,并对有看到警察掉头逃跑、加速冲卡、抗拒检查的可疑车辆进行重点检查,全力做好“酒驾”整治工作。

在整治工作进行前,该队对所有外勤民警装备配置情况进行摸底,将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等装备平均分配到每个中队、每个执勤小组,并要求各民警在整治工作中坚持理性、平和、文明的原则规范执法,使用规范用语,严格执法程序,一旦发现情况,做好取证工作,对酒后驾驶嫌疑人从严、从快依法处理,切实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岚皋交警“错时错位”整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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