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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杨善竑: 将违规校外培训纳入社会综合治理

新安晚报 2022-03-04 14:27 大字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今年是安徽省教育厅副总督学杨善竑履职第五年。过去四年,她提交了30多份建议、议案,内容涉及农村学校的营养餐改善、贫困学生如何上网课、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亟待解决等。今年全国人大会上,她带来了关于改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港澳青少年国情教育、深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完善“三孩”配套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双减”将隐形变异培训纳入社会综合治理

杨善竑在调研中发现,国家“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大力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着力从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预收费、广告管控、转型升级、举报查处等方面进行强化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不过,随着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细化,一些地方出现了学科类培训悄无声息地转入“地下”或是换个“马甲”等隐形变异,花样繁多,隐蔽性强,且有“野蛮生长”的趋势,难以被人发现,查处难度大。部分地方未明确非学科类培训主管部门,导致非学科类培训日常监管不到位,监管难度增大。这些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减”政策的实施,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为此,她建议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深入推进将“双减”纳入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实施,持续推进监管落深落细。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特别是压实街道、乡镇的责任,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治理的内容,拓宽线索举报投诉渠道。对发现隐形变异的培训和不实的广告宣传,严肃查处,还街区社区清净的环境。

杨善竑坦言,校外培训转入地下,“一对一”“换马甲”等现象频繁出现,给校外培训的治理增加了难度,“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查处难”。她建议将隐形变异培训问题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由政法、网信等部门牵头,建立健全“双减”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加大综合治理和网络巡查监测和执法力度,采取管用精准的措施,让隐形变异无处遁形,彻底摧毁校外培训的“死灰复燃”。

关键词:家庭教育“依法带娃”应成为家长“必修课”

《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更加明确了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任教师。杨善竑表示,家庭教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方法,明确了家庭教育不仅需要家庭负责、国家支持,还需要学校的配合、社会的协同,“依法带娃”将成为每个家长应有的基本认识。

在她看来,由于家庭教育长期被认为是传统意义上的“家事”,现在上升到“国事”,还需要一个转变过程。家庭教育具备了法律的强制性,需要每一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社会公众强化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伊始,抓好落实落细,尚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方更好地形成合力。

杨善竑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力度,让每一个相关的人都深入了解各自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家长指导服务机构。鼓励乡镇街道设立一批社区家长学校或者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的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机构,也可以结合自身工作,加大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可以开设家庭教育活动基地,提供家庭教育服务和实践体验等。多渠道多力量共同推动家庭教育法治化,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依法实施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

此外,还要强化家校协同的作用,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考核。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或相关法律和教育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解读,定期召开家长会或家委会,向家长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读本,通过主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帮助家长学习了解依法教养,正确养育孩子的重要性,并主动参与家校共育等相关活动。家庭教育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保障家庭教育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支出,有力保障《家庭教育促进法》各项内容能够落地见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叶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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