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用15个账户炒股亏600多万元 券商一员工被罚20万元,所在营业部、负责人也被罚
2022年,安徽证监局给券商的第一张罚单来了!1月11日,安徽证监局针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河路证券营业部的违规问题,做出了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在2014—2015年期间违反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违规销售多支金融产品;二是对员工执业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管控不到位。
这张罚单是半年前对上述营业部员工非法代客理财的一事的后续。2021年6月11日,安徽监管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书显示,上述员工周某涛借用他人账户违法买卖股票,被处以20万元罚款,值得一提的是,该名员工借用账户多达15个,炒股亏损逾642万元。
安徽证监局查明,周某涛在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任职期间,于2014年2月12日至2020年9月11日借用“王某某”“曹某”等10人共计15个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行为。相关账户在周某涛控制期间累计买入6838.45万股,买入金额5.95亿元,累计卖出6835.9万股,卖出金额5.95亿元,扣除佣金税费后,亏损642.26万元。
安徽证监局表示,周某涛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任职期间,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
当事人周某涛提出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个别涉案账户初始开立目的并非用于买卖股票,相关账户交易行为经客户同意。经复核,安徽证监局认为相关账户初始开立动机与后续买卖股票行为无必然联系,不影响对周某涛违法买卖股票行为的定性,其主张账户交易行为经客户同意,缺乏相关证据证明,故对其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基于此,安徽证监局决定责令周某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20万元罚款。周某涛于2007年加入信达证券,是从业时间长达13年的老员工;2020年9月,周某涛从信达证券离职。
决定书显示,姚佐根在担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河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2014—2015年期间违反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违规销售多支金融产品;二是对员工执业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管控不到位。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姚佐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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