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人可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发改委会同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出台方案,进一步完善全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今后,全省价格临时补贴享受者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方案明确,当居民消费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即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用于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在保障范围方面,此次有了新的变化。具体来说,就是在原有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四类人群众基础上,增加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为保障对象。
此次,全省还明确了补贴的发放时限和最低标准。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在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按照不低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影响的原则,各地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
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可从地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列支,或由地方预算另行安排。
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由地方预算安排。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按照要求,各地要完善工作方案,认真梳理并精准确定价格临时补贴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执行情况按规定纳入工作绩效评价。
元旦春节临近,省发改委还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布置开展“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一方面,及时启动量价应急监测日报,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情况,加强分析和研判,及时精准预警。
同时,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节。落实小包装成品粮油、猪肉、耐贮蔬菜等政府储备,指导主要批发市场和重点商超增加商业库存,及时补库、补柜、补架,保持库存充裕,适时、有序向市场平价投放政府储备猪肉和蔬菜。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托大型商超及其社区连锁店,全面启动农副产品平价店或“惠民菜篮子”运营,按规定数量、质量和价格优惠幅度向群众平价销售农副产品。
接下来,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还将组织开展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检查,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方佳伟)
新闻推荐
12月25日,由太平人寿保险安徽分公司领衔主办的“2022安徽寿险业新年发展高峰论坛”在合肥举办。与会嘉宾就“十四五”...
安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安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