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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或从“三有”名录中删除 安师大教授:此举并不意味着可随意猎捕野猪

新安晚报 2021-12-13 09:59 大字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通知,对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社会意见。引起社会关注的是,2000年发布的“三有”动物名录中曾“上榜”的野猪,在新发布的名录征求意见稿中被删除了。对此,安徽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教授吴海龙表示,这并不意味着以后可以随意猎捕野猪。

12月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发布的《关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引起社会关注。该通知落款时间是12月5日,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公众对此关注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在此次发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中,没有了野猪。

国家林草局同时发布了《关于调整<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并未明确解释删除野猪的原因。但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表示,“对不存在生存威胁、反而可能损害自然生态系统的物种,不予列入名录,如高原鼢鼠、旱獭等。”

安徽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教授吴海龙认为,“国家重点保护或纳入‘三有’名录的野生动物,以前是很多年不变,现在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是,这些物种的确定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五年或者十年需要动态调整。因为有些物种过去是保护的,而现在未必。现在常见的物种,未来随着环境变化等其他因素影响,可能是濒危的。”

“在一段时间内,将野猪从‘三有’名录中删除,是合理的。”吴教授强调,所有物种的保护地位都应该是动态的,野猪在种群数量合适的范围内,对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是有好处的,但任何一个物种,当它的种群数量爆发后,都会造成负面影响。吴教授认为,将野猪从“三有”目录中删除,有利于限制其种群数量过度增长。

那么,若将野猪从“三有”目录中删除,是否意味着放松对野猪的狩猎管控?“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猎捕野猪,否则任何一个物种都扛不住。”吴教授告诉记者,野生动物的狩猎,还是要通过主管部门,根据各个地方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下发指标,按照规定来实施。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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