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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公司人车进出擅自在公路上“开口” 一违法建筑企业 收到3万元罚单

合肥晚报 2021-12-02 00:34 大字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获悉,安徽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方便小区的人员和车辆进出,未经许可竟擅自在G312国道合六路上增设了一处平交道口。近日,该支队依法对该企业私设平交道口的违法行为开出了3万元罚单。

8月6日上午9时,市交通执法支队肥西大队在巡查时,发现G312线K567 + 200上行公路左侧增设了一处平面交叉道口。经查,该道口为安徽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设,为方便其新建小区居民及车辆通行,但未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前自行整改完毕,做好现场安全保障措施,办理相关涉路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执法人员同时发放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并对该公司负责人开展宣传教育。

而整改期限到期后,该公司仍未向市交通执法支队肥西大队提供相关涉路施工许可证。因拒不改正,市交通执法支队依法对安徽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经案件听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讨论等程序后,依法对该公司给予罚款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介绍,未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擅自在国省干道上增设道口,不仅影响公路的安全畅通,还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市交通执法支队相关大队不断加大对国省干道等公路的检查力度,依法严查未经许可擅自破坏道路、损坏道路或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等违法行为,确保公路的安全通畅。

市交通执法支队提醒:在公路上擅自增设道口,属违法违规行为,公路沿线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爱护公路、保护公路、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设公路道口、在公路上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待审批后方能按许可内容实施。广大市民若发现破坏公路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举报。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周洪 通讯员 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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