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落地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咋提高?
11月1日,安徽省教育厅在其官网发布《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相关问答,就如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等内容作出解答。
问:如何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答:一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积极推进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各市、县(市、区)对标达标、整改提高。完善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深入推进智慧学校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城乡智慧学校全覆盖,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整体提高学校办学质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
二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开展高效课堂教学研究,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分学科制定义务教育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定期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精准分析学情,注重因材施教,鼓励开展差异化教学及个别化指导。
三是规范课程教学管理。
四是严禁教师有偿补课。
五是深化质量评价改革。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落实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南,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减少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要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完善考试方法和成绩呈现方式。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不得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坚决克服“唯升学”“唯分数”的倾向。
问: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严格审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范围,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未通过审核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二是重新审批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落实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备案转审批要求,对已备案的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三是落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按照“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部署要求,指导各地做好登记工作。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贯彻落实学科类培训机构上市融资整治办法,严格清理整治违规资本运作。
问: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责任主体是怎么明确的?
答:分类审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部门,按照要求分别制定相应的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对职业技能、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严格审批、加强监管。
问: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时间有哪些限制?
答:一是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二是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问: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有哪些措施?
答:一是规范培训内容。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二是规范培训行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三是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培训成本、社会需求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四是强化培训广告管控。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五是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建立问题台账,定期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完善“黑白名单”制度。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培训收费模式。严肃查处泄露家长或学生个人信息、骚扰电话招生等违规行为。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积极探索智慧监管,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作用,将校外培训机构巡查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
问:对其他非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治理有哪些举措?
答:一是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二是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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