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今日安徽> 正文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公告

新安晚报 2021-10-28 09:54 大字

全省工商业电力用户: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要求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21〕535号),现将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5日起,安徽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度电价取消,基本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

二、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

三、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可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12月1日前,仍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默认由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

四、由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和已注册未交易的市场化用户,12月1日前用电量按原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皖发改价格〔2020〕654号文)执行;由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12月1日起按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已参与市场交易,10月15日之后改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特此公告。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新闻推荐

安徽将“出手”提高住房建设质量 “十四五”拟制定新建商品房技术管理标准

让人们住得起而且住得好,是保障幸福生活的起点。近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十四五”期间将出招提高城镇住房建设质量,研...

安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安徽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