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急难愁盼” 让群众环境获得感“成色更足” 安徽省优化执法方式 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0月2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等情况。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制度建设,优化执法方式,保持执法力度,体现执法“温度”,促进解决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9月全省一般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987件
今年1—9月,安徽省强化执法监管,全省实施一般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987件、罚款2.165亿元。实施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五类案件1058件,同比分别增加24.3%、94.3%、8.8%。办理4起挂牌督办案件。
有效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共计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为100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为21件。联合检察和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理涉废矿物油和跨行政区域的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2起、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及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案件21起等。
在加强执法监管之时,安徽省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制度建设。依托“数字江淮-智慧环保”平台,建立四级超标报警机制,完善闭环管理机制,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办案。
今年1—9月,全省检查涉自动监控企业7311家次,办理自动监控违法案件79起,处罚金额1002.84万元。
出炉“正面清单”让守法企业更有获得感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10月10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实施方案》。
在本次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罗宏对该方案进行了解读。
罗宏介绍,在《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纳入正面清单的条件、纳入和发布程序、移出情形和程序以及正向激励措施。其中,明确正面清单企业正向激励措施。对标江苏省,在正面清单中明确5条正向激励措施,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非必要不现场执法检查,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实行执法结果共享和互认,优先将正面清单企业列入有关生态环境部门评优评奖活动等。
“充分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提升正面清单企业守法获得感,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罗宏介绍,将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守法模范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其充分信任和支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也是支持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力举措。
截至目前,全省共3145家企业列入清单。全省生态环境部门采取非现场执法方式,对清单内企业减少现场执法检查12849家次,减免处罚25家次,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帮扶等服务清单内企业24229次。在保持严的执法总基调的同时,也体现了执法温度,逐步构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亲清”关系,发挥正面清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营造生态环境守法氛围。
《免罚清单》实施4个月24起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今年6月30日安徽省印发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免罚清单》)。
《免罚清单》对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裁量权进一步细化,将依法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化、标准化,包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排污许可制度、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企业环境管理等7个方面。
“《免罚清单》既吸取上海市、浙江省的先进经验,又兼顾安徽省工作实际,比上海市免罚清单多4条,比浙江省免罚清单多5条。”罗宏结合全省近年来环境行政处罚实践情况,《免罚清单》按照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持续时间短、污染小的原则明确了15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强调了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必须及时纠正、整改到位方可免罚。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免罚清单》实施近4个月以来,已有13个市对24起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该清单的实施让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原则,在执法监管中进一步紧抓重点排污单位、重点监管领域,把有限的资源和力量集中在更需要的地方,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群众环境获得感“成色更足”
生态环境与所有人都息息相关。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坚守为民情怀,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12369环境投诉热线”打造成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连心线”,着力提高群众满意率。
今年以来,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累计接听群众来电7100余通,抽查举报平台举报件5290余件,转办信访件812件,信访举报投诉的及时受理率、及时办结率达到“双百”,群众满意率位居全国第六位,群众的环境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蒋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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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
近年来,合肥积极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自2018年6月以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分类实施整合搬迁、整改提升、整顿规范等措施;对整治无望的,依法关停取缔。
与此同时,合肥加强对高污染行业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将化工企业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监管重点,对污染重、环境风险大的化工项目加大监管频次和力度,组织对造纸、火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印刷、制革、水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7个重点行业近20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依法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排污行为,实现精细化监管执法。
在加大整治清理力度的基础上,合肥生态环境部门多次对“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现场督导检查,严防虚假整改,做到环境污染隐患不除绝不收兵,共建共享碧水蓝天。
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水平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要求和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运行规范是环境管理和执法人员必须学会的“基本功”。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组织培训、解剖式讲解、模拟执法检查、专项技能比武等,授予30名执法人员“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技能岗位标兵”荣誉称号,在全省率先尝试建立由33名执法人员组成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骨干人员库,设立“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技能训练场”,为互查、严格执法奠定基础,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2021年以来,合肥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多名“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技能岗位标兵”对全市43家环巢湖乡镇污水处理厂,所有垃圾焚烧发电、火电、水泥、部分热电企业(共计13家)的自动监控设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展现了执法人员专业水平,确保了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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