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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月1日起 188种国家谈判药在安徽省医院药店均可买到

皖江晚报 2021-09-01 00:59 大字

自9月1日起

188种国家谈判药在安徽省医院药店均可买到

本报消息 据安徽商报报道,记者8月30日从省医保局获悉,从9月1日起,221种国家谈判药品中的188种不仅在医院可以使用到,而且在零售药店也可以买到,也就是说,降价药品从“单通道”变为“双通道”供给患者,从而降低患者看病经济负担。

188种国家谈判药品

医院、药店“双通道”均可买到

据省医保局介绍,从2017年开始,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目录频率大幅加快,从最初的17种增加到2021年的221种,而医院临床使用药品准入的节奏和规则并未发生明显变化。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是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配备药品,并且相关部门对医院药品配备总数也有限制,医院要增加1种药品,可能要剔除正在使用的1种药品。

为了让患者尽早使用上国家谈判药品,减少看病费用,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要求各地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来保障参保群众对国家谈判药品临床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这些谈判降价药品不仅进入医院,同时也进入零售药店,方便患者选择。”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原则上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以及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国谈药品,均可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

随后,省医保部门制定并公布了《双通道药品目录(2021年版)》,188种不同规格的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安徽省“双通道”管理范围,占总品种数量的85%,既考虑了安徽省各市药品供应保障实际,又基本可以满足全省各地参保群众的用药需求,提高了谈判药品的可及性。

保证“双通道”落地

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及时配备

如何让“双通道药品”顺利落地?让患者在医院和药店都能享受到国家谈判药品降价的“红利”?省医保局表示,双通道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应按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及时配备,定点零售药店按供应能力和协议要求规范配备,确保形成“双通道”互补的供应保障机制。“同时将有关规定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管理范围。主要就是针对部分医疗机构以药品可在药店购买为由,不再主动配备谈判药品,避免‘双通道’变‘单通道’。”

记者在目录中看到,进入“双通道”的国家谈判药品既有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等,又有注射剂、吸入粉雾剂等。“双通道药品目录各地原则上不得调整,”省医保局介绍,“由省医保局根据国家谈判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各地实际执行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在确保基本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的前提下,更好地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对于前期已实行“双通道”管理的医保目录内国家谈判及常规药品,各统筹地区可综合考虑当地疾病谱、患者实际需求以及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研究是否继续纳入本统筹地区“双通道”管理范围。各统筹地区自行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国家谈判及常规药品应报省医保局备案。

据了解,由于安徽省探索“双通道”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较早,在国家出台指导文件前,各市根据本地参保居民的用药需求,已将部分非国家谈判药品但同样是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药品纳入了本地“双通道”供应保障范围。省医保局表示,在充分考虑各地参保居民的用药延续性的基础上,允许各地在执行省级《双通道药品目录》的同时,根据之前的管理情况制定补充目录,确保患者待遇不降低。

(张永 茆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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