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上海等七地先期试点
6月4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原本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
后续,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征缴流程显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为涉及竞买保证金的情形,以及按照规定标准确定出让金额,不涉及竞买保证金的情形。根据《通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后,以前年度和今后形成的应缴未缴收入以及按规定分期缴纳的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做好相关信息传递和材料交接工作。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收入征管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已缴入财政非税专户,但尚未划缴国库的有关资金,由财政部门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规定缴入国库。
早在2018年2月,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该《方案》作出由税务部门“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的部署。
至目前为止,已有多项非税收入征收划转至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2018年8月接受中国税务报专访时表示,税务部门征收非税收入是非税收入财政资金属性的要求。众所周知,税务部门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征收机构。在国外,它不仅收税,而且征收非税收入。正因为如此,很多国家的“税务局”不叫“税务局”,而叫“收入局”。比如美国叫“国内收入局”,加拿大叫“加拿大收入局”,英国叫“皇家收入与关税局”。也有国家征收机构叫税务局,如澳大利亚税务局,但负责征收一部分非税收入。
“目前很多非税收入是各部门自收、自支,这不符合公共资金多部门共管、相互监督的原则。现代政府组织理论和规制经济学理论都主张对一种经济活动要由多个政府部门进行管理,认为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抑制腐败行为的发生。”朱青说道。
朱青表示,税务部门的自身优势有利于提高非税收入的征管效率。此外,目前非税收入由多部门分散征收,这些部门势必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一部分非税收入划到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其他部门就可能拿出更多的人力、物力来尽职尽责,从而提高这些部门的工作效率。(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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