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以上高新区全覆盖安徽省16地市 鼓励合芜蚌等国家高新区探索“一区多园”等发展模式
本报讯“到2035年,安徽省将建成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高新科技园区。鼓励合芜蚌等国家高新区探索一区多园、共建产业园区等协同发展模式。”5月13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科技厅副厅长李国阳解读了近日出台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全省已建有高新区20家,实现省级以上高新区全覆盖16个地市
“近年来,省科技厅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育和建设工作,从自主创新、创业孵化、人才集聚、主体培育、科技服务、产业培育、体制机制改革等多个方面不断加大建设力度。”李国阳列出一组“成绩单”:2020年,全省高新区共实现工业生产总值12893.5亿元,同比增长16%;拥有区域内注册企业数97868家、同比增长24.5%;营业收入15877.5亿元,同比增长20.3%。其中高新技术企业2959家,同比增长23.7%。
截至目前,安徽省已建有高新区20家,其中国家高新区6家、省级高新区14家,已经实现省级以上高新区全覆盖16个地市。“高新区已经成为引领安徽省区域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具备竞争优势的创新高地、辐射带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李国阳表示。
如何推进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此前出台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明确目标:计划到2025年,稳步推进省级高新区的扩容升级,国家高新区数量和质量都实现新的提升,高新区布局更加优化。到2035年,全省高新区质量进一步提升,建成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高新科技园区,主要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鼓励合芜蚌等国家高新区探索一区多园、共建产业园区等模式
此次《意见》中,还明确将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加大开放创新力度等多举措加快全省高新区的建设。
“在创新管理体制上,支持高新区实行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强化科技创新职能,合理配置内设机构职能,深化‘管委会+公司’的发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高新区探索实行聘用制,并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分配激励和考核机制。建立高新区与省级有关部门在项目申报、用地报批、证照发放等方面直通车制度。”李国阳介绍,此外,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制度,依照法定程序赋予高新区科技创新、产业促进、人才引进、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财政金融等经济管理权限。
同时,鼓励合芜蚌等国家高新区探索一区多园、共建产业园区等协同发展模式。鼓励以国家高新区为主体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各类开发园区。
“将依托高新区持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培育一批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在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方面,安徽省还将引导高新区内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推动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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