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 区医保局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持续打击欺诈骗保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睿 通讯员 陶为浩)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和“救命钱”。近日,我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向社会普及医保法律政策,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今年的宣传月,正值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即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在本次宣传月中,区医保局深入宣传解读法规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切实增强社会各界法治意识,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据了解,区医保局创新监管机制,科学精准施策,医保基金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系列行动,会同区卫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建立了打击欺诈骗保长效机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了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建立了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调查相结合,定期稽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多种基金监管体系。”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区医保局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各类检查220余次,暂停协议8家,解除协议5家,约谈35家,限期整改20家,处理医保医师1人,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
同时,区医保局迅速开展“回头看”行动。以国家局通报的安徽省太和、河北廊坊部分定点医疗机构骗保案为鉴,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和“暗访检查”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宣传和曝光机制,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发放《致全市医保医师的一封信》《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医保行为“十不准”》等宣传材料500余份,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形成了全民参与、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态势,并通过持续不间断的监督检查,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更加规范高效,基金安全更加有效保障。
2021年,对于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区医保局严厉打击,看好群众的每一分“看病钱”和“救命钱”。据介绍,我国首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基金使用行为作出了明确规范,对各类套保骗保行为加大了处理处罚力度。以《条例》的出台为契机,今年,我区将以“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规范年”建设为主线,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开展医保基金违规使用专项治理行动,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区医保局将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科学制定宣传方案,利用多种渠道做好《条例》宣传工作,营造全民懂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区医保局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职责和首要任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3月12日,区医保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联合下发《烟台市莱山区医保基金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集中打击各类套保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并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医保基金日常监管的基本方式,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媒体曝光、智能监控等发现的线索和问题外,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通过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不断净化我区医保基金运行环境,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严守基金安全红线,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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