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用地等比例一般不得低于40%
记者昨日获悉,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和听取省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报经省政府批准,印发了《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指导和规范全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
没有三分之二人同意不得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据介绍,成片开发建设属于新修正《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收土地”的六种情形之一,因此应当以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作为最基本的出发点。自然资源部5号文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必须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特别规定未经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不得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并特别规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得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因此,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时,应统筹好耕地保护与土地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
公益性用地等比例一般不得低于40%
自然资源部5号文要求,一个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安徽省《实施细则》落实上述要求,规定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
新修正《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收土地”的六种情形中,成片开发中的公共利益强度较弱,且有被滥用的风险。规定40%的公益性用地比例,正是为了体现成片开发建设的公共利益属性。同时,也是为了鼓励产城融合发展,实现土地发展权、土地增值归公,促进社会公平,让人民群众更多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弄虚作假,省政府将收回委托审批权
为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的保护,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制约成片开发权力滥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实施细则》结合安徽省实际,规定了7种不予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情形。
其中,对“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者闲置土地”进行量化,以自然资源部下达的任务为标准,规定“未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或者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即为“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者闲置土地”;
对“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进行量化,从国家每年组织开展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指标中,选取土地建成率、亩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亩均税收、综合容积率等4项重要指标,规定该4项指标均低于同级别、同类型开发区平均指标值50%的,即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安徽省要求各地应主动对照上述7种情形,高质量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确保数据准确、资料真实,严禁采取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骗取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受委托审批方案的设区的市级政府,要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或者连续两次违规审批的,省政府将收回委托审批权,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新闻推荐
安徽跨境电商实现规模和增幅“双过百” 2020年交易额达到141.7亿元
本报讯2020年全省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141.7亿元,增长101.7%。近日,省商务厅对外公布了安徽跨境电商去年实现交易规模和...
安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