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建立起普惠完备的养老服务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刘丽:鼓励社会、企业、个人支持参与农村养老
本报讯出门一孤影,进门一盏灯,是现在大部分农村老人日常生活的写照。针对乡村老人养老问题,在皖全国人大代表、“最美洗脚妹”刘丽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养老体系的建议。她呼吁,要因人施策、因地制宜,鼓励社会、企业、个人支持参与农村养老事业。
刘丽调研发现,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的精神寄托、生活质量等问题日益凸显,养老难、养老贵成为亟待破解的瓶颈。
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为25388万人。以安徽省为例,截至2019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117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8.41%,其中农村老年人1282万人,占老年人口70.4%;农村留守老人133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的16.1%。
让刘丽欣慰的是,近年来,国家也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持续加大政策投入。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明确,将“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不过,刘丽认为,除传统的敬老模式政策比较成熟外,其他养老模式缺少相应的系统性政策支持。面对庞大的农村老年群体,国家应出台相应政策,进一步充实完善,确保真正建立起普惠的、完备的养老服务体系。
“首先要合理分类,因人施策。”刘丽呼吁,要合理分清农村老人的类别,比如哪些是政府兜底保障的、哪些是失能半失能的、哪些是身体健康、哪些是独居的。“根据现实状况分为不同的类型,采取不同的模式予以服务保障。”
“各地的情况不一样,资源禀赋也不一样,要因地制宜,有效利用。”刘丽建议,各地要立足农村自然条件,合理利用农村资源,将农村闲置的校舍、村部、厂房等有效利用起来,加以整修和改造,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在这个过程当中,要防止大拆大建。
如今,在城市已经有不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这让老人们有了更多选择。为此,刘丽建议,要加大对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体系的引导和激励力度,给予运营、房租、康养等方面的补贴。对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和运营、居家养老和智能养老建设投入等,各级财政特别是中央、省级财政要大力支持。
同时,还应该鼓励社会、企业、个人支持参与农村养老事业,发挥慈善捐赠的作用,对捐赠的企业,在税收、金融、用工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按照成熟一个、试点一个、建设一个的方法有序推进,防止一哄而上或“一刀切”。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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