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禁止“违规转包”工程 新版《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施行,简化小型工程报批手续
本报讯 禁止转包保障工程质量、简化小型工程报批手续……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新版《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从本月起施行。
根据新规,今后,全省禁止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违规转包给他人。防止建设单位利用优势地位中标,但不自行完成施工任务的情况发生,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保障。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开展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把贯彻执行《条例》纳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坚决查处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专业技术人员“挂证”以及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今后,安徽将简化小型工程的报批手续,进一步减少其建设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新规作出规定,明确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与此同时,重申对依法应当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
根据新规,省住建厅还要求今后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等,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工程监理单位不履行约定义务或不按照规定检查,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建设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以后,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施工单位要负责进行返修、返工或拆除,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此外,建设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责任方应当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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