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享受更多“数据红利”
大数据时代,数据资源的归集、开发与应用正在重塑世界。从政府治理到企业经营,从行政办公到生活消费,数据在诸多领域产生,为更智能的决策、管理与服务提供支持,对经济社会产生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可以说,数据资源已成为通往下一个时代的战略性基础资源。在这一背景下,近日公布、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可谓十分必要。
政务数据是指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数据。近年来,安徽省加快建设江淮大数据平台构架体系,建立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应用初见成效。同时也必须看到,省级大数据中心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政府部门信息化系统分散建设,网络难互联、系统难互通、数据难共享、业务难协同,给政务服务持续提效带来障碍。全方位数据挖掘和分析应用能力不足,数据资源开放利用程度不够,也导致政府数据治理、数据决策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主体未能充分分享“数据红利”。
用好政务数据资源,必须破除“数据壁垒”,推进政务部门间数据共享。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在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应用上各自为政,缺乏统筹。企业和群众办事时,往往要在不同部门反复填报同样内容的信息,异地办事需要“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都与“数据壁垒”密切相关。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规定,政务部门应按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共享政务数据。这为破除“数据壁垒”提供了制度支持。要加快建设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大数据中心平台,各级各部门共建共用数据基础设施,在统一的共享交换平台上与其他部门共享数据,逐步整合部门间直连的共享通道,更好地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用好政务数据资源,还须面向市场与社会需求,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政务数据资源依法有序开放,将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行业增值潜力显著和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政务数据资源纳入开放重点。落实这一规定,必须加快编制数据开放目录、开放计划和开放规则,明确开放范围和领域。同时,完善数据开放管理体系、审核机制和考核机制,确保开放目录和数据及时更新,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政务数据集中授权开放及社会化利用。
数据资源的价值,最终应体现为创造更美好、更便利的生活。深化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必将有效推动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与效能提升,同时也为市场和社会主体改进产品与服务提供有力支持,从而让群众享受更多“数据红利”。执笔:汪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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