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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咋成了辅导班招生“代言人”? 律师:该机构已构成侵权,涉嫌虚假宣传

大江晚报 2020-09-17 00:56 大字

本报讯9月16日,市民陈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0553-3838110投诉称,自家孩子的照片和事迹被某教育机构印发在招生折页上,到处散发。但问题是:“孩子根本就没在这家机构上过课,我们家和他们从未有过接触。现在,我该怎么维权?”

在陈女士提供的传单上,记者看到这家机构名为“学考乐·司老师教育”。传单的左上角印有一个男生在校园里的半身照,旁边配文为“恭喜司嘉锐同学在2020年中考中获得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可喜可贺,特此嘉奖……”其中,孩子的姓名和名次还变色做了着重处理。传单的下半部分则是机构的招生对象、开设科目和班级类型。而该机构的另一张传单,整面印刷了“部分中高考优秀学生成绩表”,其中司同学的名次又被放大,一眼看去很醒目。

陈女士对记者说,传单是一个朋友在市32中学附近收到后给她的,“简直莫名其妙,孩子从来没有在这家机构培训过,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但现在擅自用他的照片,进行商业宣传,这太令人生气了,而且很不道德。”陈女士还说,孩子学习努力,一直很低调,这件事对他也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她猜想,可能是因为孩子和这家机构的老师正好同姓,让他们起了想法,“这种不实的宣传,我肯定要说出来,也希望其他家长不要轻信”。

通过传单,记者发现“司老师”共有三所分校,在城北、城南和城东。记者拨打传单上的电话,询问为何要印制司同学的照片、以及他何时在此培训时,对方含糊回答“这是宣传部门制作的”,他是教学部门的,并不清楚。记者再问能否告知宣传方或负责人的电话,以及是否真与孩子有过接触时,对方以“不方便透露,现在在休息”为由,挂断了记者电话。大约一个小时后,这位老师给记者回了电话。他的解释是:“照片和成绩都是网络上公开的信息,培训机构采用一下也无可厚非。而且我们的用语都是正向的,是恭喜、祝贺之类的词,没有诽谤、没有恶意,就这么简单。”

关于陈女士的维权问题,记者咨询了安徽(芜湖)徽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刚。王刚律师表示,如情况属实,这是明白无误的侵权行为。“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而且涉及虚假宣传。”王律师建议,家长可以选择报警或者向辖区的工商部门反映,受理后要求停止侵权,并给予行政处罚。在行政部门帮助下收集证据,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相关赔偿和道歉。

记者 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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