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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面部署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救助向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

江淮晨报 2020-09-15 04:44 大字

本报讯 今年以来安徽省发生多起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特别是6-7月遭受的持续强降雨,造成全省大面积受灾,灾害损失严重。为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保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安徽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全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各级各部门要尽快部署安排冬春救助工作。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精心组织冬春救助需求调查评估,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

此次冬春救助工作中,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以及重灾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将持续加大,各地将加快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进度,及时跟踪调度,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达受灾群众,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

据了解,此次冬春救助工作联动多部门共同开展,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将积极推进与民政、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开展台账数据比对,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共同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财政部门将确保冬春救助资金能够及时足额下拨;民政部门负责长期兜底保障救助,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范畴;扶贫部门将强化因灾致贫返贫情况摸查、核实及处理工作,准确掌握受灾群众需求,及时制定帮扶计划,高效开展灾后救助帮扶工作,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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