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小孩学游泳被教练砸出鼻血 律师:可要求赔礼道歉并获相应赔偿
进入暑假,市区各家游泳馆学游泳的小朋友多了起来。很多家长给孩子报游泳课程,希望可以让孩子锻炼身体,并多一项技能傍身。不久前,陈女士打进本报热线3838110投诉称,她的儿子在学游泳的时候,竟然被教练用游泳器具砸到流鼻血。“教练把小孩砸出鼻血后,压根不管小孩,自己从泳池出来就走了。”
学游泳竟被砸到流鼻血
“7月24日,我儿子的奶奶带着妹妹和儿子一起,去位于方特一期的莱斯游泳馆上课。”当天上午10点29分左右,她在学游泳微信群看到教练发了一条消息,“说是因为有突发情况,这次游泳课提前结束。儿子的游泳课时间是上午10点到11点,看到这个消息,我就给孩子的奶奶打电话了解情况。”
“奶奶说儿子被教练打了,现在在流鼻血,吓得我立刻请假赶到游泳馆。”等陈女士到达游泳馆后,教练已不在现场。“我要求看监控,没人搭理我,过了很久,终于有人把教练喊来了。教练说我儿子游泳的时候,一些动作学不好,就让他在游泳池岸边练习。可是他看着孩子在嘀咕,认为孩子在骂他,就拿起学员练习游泳的圆柱形浮板砸向孩子,刚好砸到鼻子上,就出血了。”对此,陈女士非常不理解:“游泳馆非常吵闹,教练还在水下教学,我儿子已经离开泳池在岸边练习,他怎么可能听到孩子在骂他呢?”陈女士坚持要教练给个说法,“最后教练承认我儿子没有骂他,就是觉得我儿子学得不好,就拿浮板砸他”。
说好的道歉迟迟未到
“当天回去以后,教练用微信给我发了200块钱,说是给孩子的补偿,但是我没有收,我希望的是消除这件事情对我儿子的心理影响。我儿子此前非常喜欢游泳,但现在让他去游泳他都不去,说‘等没人的时候一个人去游一会’。”
“后来,我找到了游泳馆负责人,他们同意教练登门道歉,并和孩子好好沟通,开导孩子,让孩子恢复对游泳的喜爱。游泳馆安排人员和我一起去医院,给孩子做个检查和后续治疗,他们承担医药费。最后,就是游泳课,可以换个教练,也可以跟着这个教练学习,他们会及时帮我安排好。”可陈女士回家等了几天,都没有等到消息。陈女士认为,游泳馆方需要真诚地给小朋友道歉,并承担检查治疗的医药费。“我希望游泳馆能退回小孩游泳的报名费。最重要的是,要对我儿子进行及时有效的心理安抚。”
游泳馆承认确有此事
了解情况后,记者联系了位于方特一期莱斯游泳馆的一位负责人,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姓聂,是该游泳馆的老板。
“的确有这样的事情,但是教练不是故意要打小孩,是在教学过程中,看到小孩学习得不太好,想用浮板提醒小孩,可是不凑巧,就砸出鼻血了。”而对于教练看到小孩流鼻血,不管不问掉头就走这件事情,聂姓负责人说:“这也属实,教练处理问题的方法不对,我们对他进行了批评。”对于陈女士的要求,这位负责人表示:“道歉可以,医药费我们也承担,游泳课可以补上,退费的话,只能退没有上课的那部分费用。”而提到精神损失费,聂姓负责人则认为:“我们可以上门安抚孩子,给他讲解游泳知识,做好心理疏导,但是精神损失费是不能提供的。”
可要求赔礼道歉并获相应赔偿
对于此事,安徽宇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祥强介绍,因为孩子不满8周岁,按照《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李律师表示,既然游泳馆已经认可发生的事实,那么作为家长可以要求培训机构对该教练的行为承担责任,要求进行相应赔偿和赔礼道歉。赔偿项目主要是医疗费、家长带孩子诊疗和解决问题产生的误工费、营养费等,另外可以根据该事件对孩子的影响情况主张一定的精神损害费用。是否退全部学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最起码未继续进行学习游泳的时间段费用应予以退回。家长可以直接和该游泳馆进行交涉处理,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争端。李律师也提醒广大家长,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儿,家长应做好看护工作,保护未成年人不受到伤害。
记者 汤荣汛 实习生 黄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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