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调整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报讯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财政厅昨日发布《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安徽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7月底前将参保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老金水平,确保7月底前将参保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其中,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据了解,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其中,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见角进元)。
倾斜部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40元、180元、280元、390元,在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00元、130元、210元和290元,在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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