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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显成效:要我填?我要填! 今年前5月,记录报告重大事项655件

新安晚报 2020-06-29 10:47 大字

本报讯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针对填报情况经常通报提示,开展专项检查和发函督导,加强倒查问责……今年以来,省检察院狠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执行,积极引导、督促全省检察人员从“要我填”向“我要填”转变,记录填报数量明显上升。今年1至5月全省共填报655件,是前5个月填报数的3.3倍,同比增加了232%。

据了解,为促使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建立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填报工作的各项规范要求,安徽省各级检察院将“三个规定”等重要制度和最高检有关要求一律作为党组中心组、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各级检察长在学习会上结合违反“三个规定”相关典型案例带头宣讲解读。全省三级检察院还通过编发学习材料、发放要点内容提示卡,以及制作漫画、短视频等新媒体作品方式,促使检察人员反复学、细领会,逐渐形成了人人皆知“规定”、个个自觉填报的良好氛围。

针对各地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推进不平衡问题,省检察院先后7次下发通知、通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为压实压紧第一责任,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还专门向有关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发送督导函,要求对辖区内仍然是“零报告”的检察院及其班子成员进行督导,切实督促整改。省检察院通过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全省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后,对其中6起重点案件逐案开展倒查,发现有5名案件承办人存在不如实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况,遂责成所在检察院启动问责程序。

目前,安徽省三级检察院正在集中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省检察院结合实际,将执行“三个规定”等情况作为警示教育的重点内容深抓抓细。一方面,选取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件,让全体检察人员对照反面典型,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另一方面,由省检察院领导带队,对省检察院机关和各市、县检察院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以查促落实。

在狠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过程中,安徽省各地检察院探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做法。阜阳市检察院推出“一案两表”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填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记录报告表》和《检察人员过问案件记录报告表》,并实行“零报告”,取得较好效果。今年1至5月,阜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114件,占全省同期填报总数的六分之一,并在全省16个市级检察院中排名第一。

统计显示,自2019年8月首次集中填报至今年5月,安徽省三级检察院共记录报告852件。今年头5个月,填报情况基本呈逐月增长态势,其中仅5月份就填报了234件,比1月份增加了3倍多。

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表示,对待过问干预案件、插手司法活动的行为,必须逢问必录、应报尽报,对违反“三个规定”以及不如实记录报告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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