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办法 遴选培育专精特新冠军企业
星报讯 记者从安徽省经信厅获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 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该厅日前印发《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旨在培育一批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
根据办法,申报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的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基本条件包括:在安徽省内工商注册登记、经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保持增长,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企业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前5或全省前3;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平均不低于3%;企业获得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技术)相关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同时,申报企业至少满足四个专项条件之一。专业化,企业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拥有填补国内及省内产业布局空白、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品;精品化,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拥有自主品牌且具备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主导制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或国家(行业)标准;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研制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创新化,企业属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服务型制造等领域,研发创新能力较强,“上云用数赋智”成效显著,具有鲜明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申报时未被移除的;未按要求在省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监测系统上报监测数据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省经信厅定期发布认定申报通知,各市经信主管部门根据相关申报工作通知,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申报。省经信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企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省经信厅确定其为“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对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依据有关政策给予资金奖补,同时在融资服务、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品牌建设、市场开拓、上市培育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并优先支持申报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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