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今日安徽> 正文

《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有关知识问答

拂晓报 2020-04-28 11:30 大字

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19年12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潮,推动《条例》在服务职工维权和服务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宿州市总工会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推出《条例》有关知识问答。

问:请问制定这部《条例》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答:安徽省是劳动力大省,广大劳动者奋斗在工作岗位上,为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频繁发生的劳动纠纷破坏了劳动市场的和谐,劳动者相对弱势,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关注的重点之一。所以完善监督机制,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是全社会努力的方向。近年来,一些地方工会会同人力资源部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模式,取得显著成效。将纠纷解决端口前移,通过协商、调解有效减少了进入仲裁、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将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市场的平稳运行。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亮点内容。

答:一是明确并保障工会的监督权力,政府相关职能单位为工会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保障和便利,通过多方协作加强工会监督效力。《条例》总则部分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与同级地方总工会实现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和监督工作情况的信息共享。”并且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是重视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往往处于弱势,保证发生纠纷时纠纷双方的对等谈判能力,才能确保公平。而且许多纠纷仲裁、诉讼成本高,而调解的协商性强、对抗性弱、灵活度高、成本低廉,对于解决纠纷有很大的帮助。《条例》强化了工会参与协调调解职能、有利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带入劳动纠纷解决机制中,最大限度发挥调解分流诉讼、缓和矛盾、解决纠纷等作用。

三是支持工会充分履职,充分发挥工会作用。《条例》确保了工会在履行职责时的权利,并规定了多方协作的工作方式,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会根据条例提供相应的帮助和便利以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在建设合格调解组织、打造过硬调解员队伍、完善经费保障等方面有着广阔的工作发展空间。(未完待续)

新闻推荐

刘兰计到皖南行调研

本报讯4月23日,安徽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兰计到皖南农商银行考察调研金融服务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刘兰计局长一行...

安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