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今日安徽> 正文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问答

肥东晨刊 2020-04-13 08:34 大字

1.《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后,对生产和销售有什么要求?

根据2019年3月出台的《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4月15日起,严禁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按照新国标和CCC认证证书要求组织生产、销售。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2.《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实施后,对生产和销售如何查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监督检查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19〕201号)等文件要求,新标准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同时,将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如何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新标准实施后,消费者购买、发现违标车辆或未取得CCC认证证书、与认证参数不符车辆的,可以通过12315等投诉举报热线和信息化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也要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充电、文明出行,共同营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贯彻执行的良好氛围。

新闻推荐

蜱虫“出没”季 踏青赏花别大意!

星报讯春暖花开,公共场所陆续开放,不少家长带着孩子走出家门踏青、赏花。昨日,安徽省儿童医院专家提醒,踏青要注意预防蜱虫叮...

安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