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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力度 省政协委员杨林

江淮时报 2020-03-31 10:48 大字

城市贫困,属于相对贫困,是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城乡人口的迁移和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而产生的。为全面了解城镇贫困人口这一群体的特征、构成、生活现状等,更好地为城镇贫困人口脱贫解困建言献策,我们开展了《关注城镇贫困群众,加大脱贫解困帮扶力度》专题调研,

调研中发现,目前对城镇贫困人口的扶贫解困主要靠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就业制度来解决,同时,通过社会救助制度予以辅助,城镇贫困群众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

但也发现城镇贫困群众各项保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部分贫困群众在享受帮扶政策时仍然面临一些痛点和阻点。

如识别标准不统一问题,民政、住建、教育等部门对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别,不利于精准识别;数据信息难共享问题,对贫困群众家庭的房产、车辆等信息难以共享,不利于进行动态管理;政策分散碎片化问题,相关帮扶政策分散在民政、医保、教体、人社、住建、总工会等部门,降低了帮扶政策有效性和针对性;部分扶助政策城乡落差大问题,如医疗政策方面,农村贫困人口可享受健康脱贫“351”和“180”政策,城镇困难群众无法享受,降低了城镇困难群众获得感等等。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明确识别标准,坚持动态管理。针对目前城镇贫困群体识别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统筹考虑地区差别和政策衔接,明确安徽省城镇贫困群众识别标准。在此基础上,参考农村脱贫攻坚的一些好做法,对城镇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建立帮扶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科学化水平。

搭建信息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建议由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牵头,整合各部门数据,建立智慧城市共享平台,实现户籍、社保、税务、婚姻登记、房产、车辆、公积金、金融、保险、证券等信息跨部门共享,利用大数据比对、核查相关信息,提高城镇贫困群众审核审批精准度,实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精准衔接,努力做到城镇困难群众帮扶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强化政策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基础救助、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三大类别,整合目前散乱在民政、教育、住建、人社、医疗等各部门的帮扶政策,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托民政部门的扶贫解困相关职能,财政、教育、住建、人社、医疗、司法、工会等部门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脱贫解困帮扶工作。同时健全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帮扶工作格局。

加强城乡统筹,减少政策落差。目前农村贫困人口在享受部分扶贫政策方面优于城镇贫困人口,如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方面,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结合城镇困难群众生活实际,进一步提升城镇贫困群众保障水平,减少政策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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