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立案线上调解 当事人足不出户办好离婚手续
本报消息 记者陈义山 通讯员马兰月报道3月17日下午,和县法院审结了一起跨区域立案、线上调解、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办理好手续的离婚案。
2020年2月2日,和县法院收到一份来自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移送的周某诉赵某的离婚案材料。原告周某是湖北潜江人,被告赵某是和县善厚人,周某因距离和县较远,便就近选择潜江法院办理立案接收手续,潜江法院遂通过“安徽移动微法院”登记立案,后将周某的起诉材料上传给和县法院,并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移送给和县法院。
和县法院承办法官张庆成收到材料后,立即赶往赵某家,但赵某已外出复工。张庆成随后从赵某母亲处获悉了赵某现在的电话号码,在与赵某多次沟通后,赵某表示同意离婚。因原告周某身处疫区,张庆成法官遂安排双方微信在线调解,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并将书面调解协议通过邮寄方式寄给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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