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责任人公布
本报讯(记者 王恺)3月16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规定的要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沿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长江采砂活动的管理,做好长江采砂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为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有效落实长江采砂管理责任制,安徽省明确了采砂管理省、市、县三级河长、人民政府负责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管负责人和行政执法负责人名单,特向社会公告。
新闻推荐
星报讯记者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近日,淮南市新谢区块煤层气勘查新谢-1L试验井点火成功,标志着淮南矿区构造煤水平井压...
安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安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