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今日安徽> 正文

中小微企业可免征5个月三项社保费 安徽省实施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

江淮晨报 2020-03-08 02:27 大字

本报讯 3月7日上午,记者从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2月起,安徽实施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根据安徽1月份参保数据测算,减免政策实施后,三项社会保险费合计减收约159.7亿元。

3月5日,安徽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20年2月起,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3个月,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减免各项工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税务部门组织实施。

同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在享受减免费的基础上,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通知》明确,减免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为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因受疫情影响延期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的,参保单位和人员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

据测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全省三项社会保险费合计减收约159.7亿元,能够最大程度地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减免政策实施后,能够保证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能够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此外,安徽省税务局副局长沈光继表示,对2020年2月已征收入库的社会保险费,属于减免部分的金额原则上采取抵退的方式处理。“对因受疫情影响资金流转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税务部门及时将企业的缴费银行账户等信息,提供给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后直接退到企业账户,并及时通知企业,企业无需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资料。”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骏超

新闻推荐

“我要把生日愿望许给武汉”

尚玥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的一名医务工作者,也是安徽援助湖北第三批医疗队的一员,3月6日是她在...

安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安徽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