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的2019 革新运行架构做优“四大检察”
2019年是大庆之年、特殊之年,在这非同寻常的一年里,安徽省检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更新理念、转变观念,注重打基础、提素能,强弱项、补短板,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实现了各项检察工作司法理念一新、监督职能一新、运行架构一新、工作成效一新。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13.4万件,同比上升11%,57项检察核心业务数据有42项位居全国前十,17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115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23个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
检察改革理念变革为“四大检察”赋予新动能
2019年9月11日,省检察院附楼四楼大会议室里,灯光璀璨,国歌嘹亮。省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总结大会正在这里举行,大会宣读了省检察院“三定”方案,宣布了改革后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名单,这标志着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改革后,省检察院共设立21个内设机构,在其中12个业务机构中,刑事检察职能得到重组,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分开设立,“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运行架构气象一新。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事关新时代检察职能的重大调整和优化创新。一年来,省检察院按照中央要求,以系统性、重塑性改革为突破口,全面完成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机构数量进一步精简,职能关系得到进一步理顺。内设机构改革的完成,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奋进扬帆正当时,改革路上再出发。在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性改革也在逐步走向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渐成常态。新遴选员额检察官209人,137人退出员额,初步实现动态管理、有序调整,检察活力与检察动能得到充分释放。
如果说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赋予了新动能,那么检察理念的更新则将为检察工作带来最根本、最持久的变革。
2019年8月2日,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在合肥召开,薛江武检察长在两个多小时的讲话中,用了相当的篇幅阐述了检察理念问题。
理念一新天地宽。如今,客观公正立场,双赢多赢共赢,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办案质量“要”在精细标准、“本”在精准监督、“重”在精品意识。这些全新的工作理念引领着“四大检察”在江淮大地上行稳致远。(下转A1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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